大家帮我看下这算不算是挪用资金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22:09:21
我的一个朋友那了公司的一千五百元钱并且打了收条,上面写的是收到保险费用一千五百元,公司欠她工资一千元,如果不还算是挪用资金罪吗?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所以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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