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情况关于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49:21
我是07年4月份加入一家企业,受自己所在的部门的影响还有对领导的不满,表现不好。前几天(08年1月4号)被这家企业辞退!我在这家企业工作8个多月,没有签署任何劳动合同,只是签署了一份培训合同,合同里面规定为企业服务不满1年辞职或者离职时要赔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合同中写着有90天的入职培训)和违约金,因为企业要辞退我,我感觉在扣我上述违约金和培训费用不合理,培训合同中没有写到被单位辞退还要赔偿。而且只是培训了28天,培训的只是企业文化,员工手册!

我的问题是:
1 单位辞退我是否要给予我一定的补偿,而不是扣我的钱?
2 单位这样做是否违反劳动法?
3 我这个情况是否享受08年新劳动法的政策和法规?
当时入职时,还交了500元押金~

请各位懂法律和专业律师来回答,小弟跪谢,并且送上100分追加~!

劳动部内部的方针是,08年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同时08年之前的问题,在时效内的,以不违反劳动合同法为前提,但无明文
你的表现不好是什么样子?有没有违纪或承认表现不好?有证据么
同时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对待
单有培训协议无劳动合同,应当视企业不正当用功在先
你需要准备1、8个月来的工资条,或相关证明
2、你有工作证么?或者签有你上级批文的你写的报告也可以证明你在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
3、怎么证明你参与的培训不值500
违约金问题:法无朔及之力,从法条看会出现培训协议有效的问题,同时可以约定培训费用
劳动部内部的方针是不支持企业的违约金,但无明文
培训费问题:需要举证,如果你能证明培训是28天,你可以告公司违约在先

虽涉及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举证,但往往用人单位的举证会对劳动者不力,所以你应当准备一些自己的东西
根据劳动部的精神,仲裁前站,监察在后。。。。你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