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熟悉劳动法的请进,帮忙分析个人情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27:45
合同未到期,想辞职,公司不同意的话需提交书面通知,按照劳动法是不是一定要30天之后才能走啊?
现在公司忙,强制每天加班到晚上12点,如果再等30天才走,人都疯掉了...
如果这个月24号提交通知,下个月初一就能走吗?
人事规定辞职前的工资和加班费只能在走后的第二个月发工资时再去公司领,这样合法吗?
违约金竟然要我一个月满勤的工资...目前就是要我交违约金等30天后走人,下个月工资日再跑一趟公司领辞职前的工资,那我不还亏,替公司白干几十天,倒贴钱给它?

新劳动法就快出来了,你这么急辞职。。

因为合同未到期,公司肯定要你违约金的,对你很不利。
虽然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如果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要吧钱陪完再走。

当然,如果你们当初合同没有写明辞职要违约金,那最好了,不过一般企业不会放过这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