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前两年的社会保险上缴比例哪里可以查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5:10:31

关于2007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7]21号
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结果,现将涉及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采集工作中使用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月平均工资为3008元。
二、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月均缴费工资基数为3008元。
三、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9024元,按照各险种政策规定,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9024元的,以9024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四、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2106元,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1805元,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1203元,按照各险种的政策规定,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60%、40%缴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2106元、1805元、1203元。
五、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106元。自2007年4月1日起,非享受医疗保险补助的个人月缴费标准为147.4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助的个人月缴费标准为21.06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5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808元,月平均工资为2734元,因此2006年本市职工社保月均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2734元。
上限为缴费基数的300%,今年的上限改为8202元。
下限为缴费基数的60%,今年改为1640元。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1640元的,按实际工资额来缴费,但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
一、为贯彻执行《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06年12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以下简称183号令),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过渡,顺利实施,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