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伤残赔偿金年限计算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5:03:15
07年3月车祸,我全责撞伤一骑摩托的老人。现在正准备理赔,对方十级伤残,在计算伤残赔偿金时出现分歧,他是1939年6月生,保险公司告诉我应该是按照2007-1939=68岁计算赔偿年限为12年,但对方提出他是39年6月出生,07年3月车祸,未满68周岁,应按照67岁计算赔偿年限为13年。

究竟哪种说法是准确的?哪位好心人帮我解答,谢谢

如果按2007-1939来算的话是应该是68岁.但是他是6月生的,由于事故时间是3月,所以应该算13年.

楼上正解,应该是13年
保险公司是为了减少赔付而这样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