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老板辞职时拖欠13天工资一个月了,且开始还有12天没给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4:26:23
我在广州三元里一个尼日利亚老板开的物流公司工作,因为老板总是飞来飞去的,所以很难碰到他的人,一个月后跟他谈工资时,第一个月我工作了12天,老板说那是试用期,不给工资的,后来我又工作了2个半月,最后半个月,老板把我辞了,但是他是打电话让别人告诉我的,最后一个月
开始我没有签合同,这样也能拿回属于我的么?哪位好人能提供些相关方面的劳动法资料给我谢谢咯哦。
我有他们客户资料,报价单都存在我邮箱里的。

赶紧去梅东路的劳动和社保局去申请仲裁,可以先在一楼咨询,有把握了直接去申请,带上你的所有资料和书面证据。注意劳动仲裁是有时限的,过期就有天大的冤情也不受理了。自己权益要自己争取。要赶紧。

如果要去劳动局告的话你必须协带能证明你跟公司有劳动关系的一些证件,比如厂证,劳动合同等,如果你没有相关证明来证实是没有用的.......

先和老板谈谈实在不行,去当地劳动局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