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问题,请帮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5:58:41
大家好!想请教一下,我和屋主租了5年的店面合同,租金写了5年不变,现在市价上涨了,现在屋主想提前收回店面,因为我们合同上写了一条(如一方违约付违约金2000元),屋主才以为没事,只要给我2000元,请问是这样吗?
好急,再过20天就要到一年了,屋主同我说过(口气不太好,好相自已有理一样)催我快走!(我是新手分都没有了,有分了再补上,谢谢了)
不是有什么物权法吗?请给指点,谢谢

因为没有看见你的合同
只能简单回答
从你说的情况看
一方违约只需承担2000元违约金,那么他会算帐,付了你2000元违约金,就可以收回房屋,提高租金,最后还是合适的。
如果合同这么签订的,那么对你是不利的。

有没有关于违约的其它约定?如果没有,就不好办了。对方既然愿意付违约金,合同又有明确约定,恐怕你只能接受。
如果还有其他相关违约的约定,要看具体是什么。
协商解决吧。

没看过合同.一般来说单方是可以违约的,你们又有明确违约金.对你很不乐观.

《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从这一款可以看出违约金金条款与损害赔偿是可以并用的,如果你的实际损害大于2000元,你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来弥补你的损失!!

房主单方违约的话,就赔给你2000块就成了.没什么错儿,因为合同就是那么写的.

可以诉讼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