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金是否合理的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53:43
由于我们地区镇政府进行市场开发,我的父亲被市工商行政管中的市场管理部门派员去去该镇进行时常管理,最近两年父亲的身体状况见差,病因为“多发性脑梗塞”所以准备退休,现市场管理是以承包方式进行管理,月工资也只有800元。询问了自己单位后得知退休金只有仅仅的300元+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我父亲所交纳的党费是以在市里市场行政管理部门的正常月工资1600以上的工资交纳的党费。所以找有关这方面的专家咨询一下。我父亲的退休资金是否合理?

以下是我父亲的工作简介:
1976年-1989年: 服役
1989-2005年8月:专业于广东省连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后分配到市场管理部门。
2005年8月-今: 由广东省连州市市场管理部门派员到连州市东陂镇市场管理组进行当地的市场管理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本实施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