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的问题,谁能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9:15:15
机动车和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自行车全责。但为了保险公司全额赔偿,由交通队调解判机动车全责(双方未签定任何协议)。可事后非机动车一方以伤病没好为由,一直看病,到现在已经拖了两三个月了(其目的为要求赔偿更多的误工费、医药费),实际上受伤当天医院检查无大碍,只是皮外伤。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有什么应对措施吗?谢谢
车上的是全险,我担心的正是你所说的:怕他想多讹我钱。
如果象你所说的保险公司连误工费、医药费都赔付的话,那我就放心了。确定吗?

当时交通队出勤肯定有记录.
现在你说的就是,非机动车一方现在耍赖对吧?就想要你点钱.那你可以给他看病.你在不是全额赔偿他嘛,那你就不要管他,他有什么事,你就告诉他等着.等保险公司给你钱的.你的车上的是全险就好了.
你不要老理他,让他觉得你很怕似的.该看病看病,你在问问他用不用住院开刀什么的.还要和他说让他不要怕,保险公司有的是钱.对付这种人就该这样.你也不要怕他告你.让他随便告.总之你就等保险公司给你钱就成了.保险公司会对受伤一方给于赔偿.误工费.医药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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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定.我哥们撞人时我就在场.保险公司肯定会赔的.但你要把他手里的单子,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也要把单子弄来,那样你才能去保险公司里赔.而且保险公司会把受伤一方的钱全给你的.但受伤一方的赔偿保险公司给的肯定少.

事故认定,应该以交警出具的书面事故认定为准,如认定“由交通队调解判机动车全责”则机动车应该进行赔偿,如对方治疗不合理,则可在诉讼中指出其治疗的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进行理赔,如交强险,则对医疗费用的限额为2000元。
其他的费用仍要由你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