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但企业不支配月工资算违法么?怎么才能要回工资和拖欠的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7:04:16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现在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甚至胜于书面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单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对于先前劳动未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没有拖欠的理由,事实劳动关系同样也需要缴纳社保。因此,你的要求是正当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限期不支付,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同时可以以50%-100%的标准要求他们加倍支付拖欠工资的赔偿金。
全国统一劳动监察热线:12333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

1:虽然你没有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跟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仍然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范围。
2:你不要说你是什么事不干了,你要说因企业因不给休息、不给加班工资、或拖欠工资等为由干不下去了。
3: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企业发足你应得的工资,给你的加班费,补交社会福利保险,并向你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不能解决问题再找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