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宣告人口失踪要什么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11:25
我爸爸人在香港,但不知是生是死!
我己经有10年8年没有和他联络了!
因为我爸爸去香港,但人己经变了,己经无回来了!
我想用他的房产做低压买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

一、宣告失踪:申请书,失踪的开始时间的证明或依据(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相关的报案材料、登报材料等),一般满两年;
二、宣告死亡:申请书,重大事件的证明, 失踪的时间证明等,一般满四年。
附:《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