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有关继承法的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09:37
父母有4个子女均成家,老二为男性且是过继子女,母先死后父死,父母所留财产包括房屋一间,钱财若干,父母死后房屋和财产均由大姐独占,大姐曾让其他人放弃房屋继承未果,随后一直没有解决,大姐一直住在父母房中,直到15年后大姐将此房出租,请问老二老三十否有权利各得到此房三分之一的租房费用,大姐是否有权将此房屋出租?大姐是否触犯了法律,如果想等到房屋拆迁时再进行此房屋的分割和继承,是否有效?
此房没有产权证,只有房本属于公房(每月交纳房钱的),仍然可以出租吗?

1、请问老二老三十否有权利各得到此房三分之一的租房费用,

2、大姐是否有权将此房屋出租?
可以,作为财产代管人,为财产保价增价是可以的。
3、大姐是否触犯了法律,
没有
4、如果想等到房屋拆迁时再进行此房屋的分割和继承,是否有效?
有效
此房没有产权证,只有房本属于公房(每月交纳房钱的),仍然可以出租吗?
公房转租理论上讲是不可以的,如果有人举之,出租人将会很麻烦。

请问老二老三十否有权利各得到此房三分之一的租房费用,

2、大姐是否有权将此房屋出租?
可以,作为财产代管人,为财产保价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