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劳动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42:02
1:每二章第九条提到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与财物?
问: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此规定执行,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2:第二章,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指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问:这样可不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时劳动者有什么赔偿?
第二章第26条第二款,问.什么叫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怎样才算是呢?
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的话那劳动者又应该怎么办呢??

1、法律后半有严格的罚则的,请仔细看一下就知道了。如果真有这样的问题,劳动者只能举报或投诉,不能直接罚单位的。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平均工资计)
3、比如:劳动中约定:劳动者自动(或主动)放弃办理社会保险的条款

问题一:向劳动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或投诉。比如劳动局。

问题二:用人单位当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是:除去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之外,劳动者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多少年(比如十年),则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需向劳动者额外支付十个月的劳动报酬。每月报酬的计算标准是取每年标准的平均值。

问题三:就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和劳动者必须享有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比如在合同中约定或者单位章程中规定)逃避承担。

您好!
1,您可以要求单位立即退还,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您可以这样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以随时提前30日通知单位辞职;而您的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还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其他的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3,劳动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规定了很多权利和义务,这些法定的义务都应该被遵守,法定的权利都有权享有。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写自己不承担某些法定义务,而规定劳动者不享有某些法定权利的,就属于您说的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