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21:32:30
最新劳动法马上要实施了
我们公司一直没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最近要我们马上和公司签订合同
而且一签就是三年
要我们在15月的25到27签完
如不签 将视为自动离职
我想问一下公司这样做有什么目的吗?
还有签订了后在离职是不是要罚钱的?
请帮忙回答 谢谢
是12月25到27

1、企业的做法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因为如果不签定劳动合同的话,需要支付给员工双倍工资的。
2、签定后如果员工按照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是不会有任何罚款的。
情况: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要离职。单位辞退你同样也是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给你。
另外员工正常离职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注意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不一样的。

法律条文你看一下吧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