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么规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30:04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以参保人上年的工资总额为基础,根据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衡量确定的,参保人上年的工资总额在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参保人上年的工资总额确定缴费基数;参保人上年的工资总额低于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 参保人上年的工资总额高于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确定缴费基数。

从1998年4月1日起,缴费基数的上限设定在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列入职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之和。

职工缴纳城保的比例为11%,其中,养老保险费为8%、医疗保险费为2%、失业保险费为1%、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
单位缴纳城保的比例为37%,其中养老保险费为22%、医疗保险费为12%、失业保险费为2%、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各为0.5%。

单位参保人员是个人工资(不包括奖金等)为基数,但是不能低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和高于300%

个人参保以上年度当地的社平工资为基数,可以在60%--300%之间选择不同的档次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2010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确定,参保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定为本人2009年月平均工资收入。2010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提高至1358.85元,上限提高至6794.25元
2010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将全面提标,月缴费基数下限提高至1358.85元,上限提高至6794.25元,较之2009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涨了158元,上限则涨了790元。昨日,记者从省社保中心获悉,随着全省2009年度在岗平均货币工资标准的公布,我省2010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出现了调整。随着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293元的公布,我省近日正式公布了今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
由于2010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