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期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工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4:50:50
我是在一家公司实习了3个月,时间是从07年10月30日到08年1月30日,刚进这家公司的时候,新的劳动法还没有执行,我对新旧劳动法也不是很熟悉,面试的时候双方也没有商讨工资的问题,因为是熟人介绍的,熟人跟我说实习时间为2~3个月,双方再考虑是否签合同的问题.所以当时觉得留下的希望是很大的,所以没有去跟用人单位要求实习期间的工资问题,但现在我不考虑继续留在这家公司了,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我支付实习期间的劳动费用?
另外我想知道我实习的这段时间是按照新的劳动法还算是旧的?

按照新的劳动法

他应该支付你工资,但是问题是你们并没有商量薪水,那么要求给付多少是个问题

一般而言,可以要求同工同酬,就是要求跟你一个岗位的一样工资,如果单位想减少,最多根据劳动法试用期发80%的工资

可以要求同工同酬,就是要求跟你一个岗位的一样工资。也可以是合同约定工资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