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9:22:09
甲企业向乙企业订货500吨,并向乙企业预付定金20万元,后因乙企业只向甲企业履行了300吨货的交付义务,双方就定金返还发生纠纷。已知该纠纷部分适用定金罚则,请问,甲企业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多少元的货款?
请具体写出计算的依据!
题目给的答案是:
部分适用定金罚,甲企业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28万元的货款。不知该答案如何理解?

1甲企业向乙企业订货500吨,乙企业履行了300吨货,占60%。
2、定金20万元,履行了60%。即12万。
3、甲企业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12万元的货款。
4、剩余8万适用定金罚则,乙企业应向甲企业 双倍返还定金即16万。

(1)
乙方应该就其未履行的部分承担定金罚则。未履行的部分为200吨,即乙方应该双倍返还甲方该部分比例的定金。
应该返还的金额为:
200000*(200/500)*2=160000元
因此,20万元定金只能冲抵扣除上述应返还金额剩余的4万元货款。
(2)
如果甲方因乙方的违约产生其他损失,乙方还应赔偿该部分损失。
(3)
应该注意的是定金不得超过总货款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