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方面的几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5:10:43
问题一:例如,合同签订日期比补充协议签订日期早,但补充协议中有条文与合同相悖,请问是以合同为准还是补充协议内容为准。这在法律上应该怎么说比较合适。
问题二: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请问以上哪个法律效力最大,法律术语上应该怎么说。
不甚感激!!!

在法律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与合同不一致的,且补充协议在后,应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不能对内容变更的除外.

第二,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是排在前面的优先于后面的适用。这是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左右顺序,即合同协议书优先于中标通知书》》》》

1.以补充协议为准。
2.我只能说 特别优于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