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是个什么东西?计算依据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9:46:08

安雅朋友的说法我不敢苟同。在一般贸易出口的情况下是没有“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安雅所说的就是一般贸易下的出口业务。且免抵额等计算数据有误。如:免抵额应为:10.50万元(如果50万内销额是不含税的话)

书本的对此的解释可以会比较抽象,对没接触过免抵退的人会难于理解,我以自已的文字组织来尽力解释这个名词。

先说一下“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也就是税率为O。但实务中并不是真正的O税率,而是低税率。比如税率为17%,可实务中并不是按17%计算退税额,还有一个退税率13%(比如),那另外4%就是应该要交纳的增值税,税法上称之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对此,有的人可能会疑问: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那怎么
按出口销售额为依据来计算呢?这样不就等于退销项税了吗?回答这问题需要对“免抵退”政策进行剖析,需要较大的篇幅,再此不述)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故名思义,就是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税额。哪一部份的税额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呢?

我国对进料加工的进口业务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但这些进口料件的价值在料件复出口时已经包含出口销售额里了,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也就包含该部份的税额,所以必须扣减。故称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计算公式为:(以上面举例的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算价格 * (征税率17% - 退税率13%)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算价格”的计算方法在“购进法”和“实耗法”下各不相同。在此已回答完你的提问,所以不想再说了。

这样你能明白不?

本月假设公司共获得进项税额15万元.内销一笔销售额是50万.13%的税率那么是要交纳削项税5.75万.外销一共是人民币100万;17%税率那么就有4万不得抵扣税额,13万的出口退税额对不对?
那么我们来计算下你公司本月的可退税额:
首先:15万进项-5.75销项万还有9.25万的进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