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间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41:36
我跟广告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为期一年,请问大家如果我在这一年里离职的话用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公司说如果我正常辞职不会有任何责任,是不是骗局?请大家为我解疑!多谢!

不用承担责任。

你和广告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虽然说的不是太清楚,我们还是可以看出你是代理公司和广告公司签订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也就是说,虽然是你签订的合同,但是从法律意义上看,是你们公司和广告公司签订的,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担,而非代理人,也就是你来承担。

当然,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你是要承担责任的。

你这不像是居间合同,而是劳动关系。但无论是你说的居间还是劳动关系,只要你事先通知,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就不用承担责任。劳动关系须提前30日。所以,你最好提前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