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想要单方面辞退我母亲工作,请问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3:08:13
我母亲是(1)1994年由教育办的介绍信(安排工作)到该中学做勤杂工的,(2)原校长有陈述说明,她是镇分管领导教育办领导集体研究过的,学校领导也集体研究过的,现还保留当时写的条子,(3)并没有签具体合同,现每月工资500元,(4)未给办理任何社会保险!(5)现学校想单方面辞退她工作
请问根据劳动法是否可以,如果辞退了应得到什么经济补偿?具体根据劳动法什么规定?
如能帮助,万分感谢!!!

现在才想辞退人,太晚了,从现在开始,再不签订合同,2月1日开始每月双倍工资。

1、有权要求办理社会保险。

2、现可要求签订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强烈建议。

3、若解除合同,只能现在赔偿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为2008年前正常解除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向法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