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29:05
我有一个朋友,想和丈夫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都是在农村,男的有赌博恶习,结婚三年了,也赚过一些钱,但全都输光了,我的朋友也出去打工,赚的钱也被他拿去输了。
2、没有领结婚证。
3、有个两岁的小孩,我的朋友想争取这个小孩,但男方不会给。现在我的朋友带着小孩住在娘家。

有如下问题:
1、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比较好,是否应该起诉?如果要起诉,走什么样的程式,是否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如果要起诉,我朋友争取到小孩的机会更大吗?
3、离婚后,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男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请问起诉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没有领结婚证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可以随时离开,可以随时另行结婚。因为94年以后同居,只要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法律就不承认他们有婚姻关系。
  2、虽然没有婚姻关系,但针对孩子的抚养及财产分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怎么起诉,因为比较复杂,最好请个律师帮助操作,或到直接法院咨询。
  我国法律规定不满2周岁的小孩,小孩的抚养以随母为原则。2周岁以上的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那么男的有赌博恶习,可以认为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女方很有希望赢得孩子的抚养权。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案其支付孩子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请参照下面法律规定。
  针对财产分割,如果双方不能举证哪些财产时自己的,那么视为双方共有,平均分割。

  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