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有关法律的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1:25:02
我同时的对象死了,他生前在担保公司以自己家的住宅楼房给别人担保贷款20万元,现在担保公司起诉法院,要查封拍卖他家的住宅楼房.现在他媳妇和儿子住在楼房里,这样法律允许吗?听别人说,法院可以拍卖,还清贷款后在给他媳妇和孩子买几间很便宜的民房住,是这么回事吗?
还听别人说,可以把他爸爸原来的房产证转成他儿子的名字,他儿子现在14岁,可以不承担偿还义务.这样可以吗?
谢谢帮忙!

原则上如果这房是他们唯一的住房,法院不便执行。
确实该执行的也要先留下必要的财产保证基本生活。
另外,现在再把房产证转到别人名下是行不通的,因为已经被抵押了,不能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