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买个老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57:02
我要买个老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我现在看中的房子是个老房子,产权房
根据中介讲,是70年代建的,不过,我问了,周边的邻居,了解了以下,可能年代还要早
那么加入,房子是60年代建的,现在已经使用40多年了
那么根据土地使用期为70年的说法,剩下的时间就不长了,我怎么考虑这个问题,
还有,如果这个房子的土地以前不是做为居住的,做为其他用处已经使用过一些年头了,到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了,那我买了后,真的在近几年内土地使用到期了,国家,政府会怎样处理?

请回答的人不要长篇大论的从网上贴过来,

高分悬赏满意答案
如果这块地,政府有计划使用,并且在到期前,那我很高兴买,可以拿拆迁费啊,就怕,是我说的,现在还有几年到期了,那麻烦了,
现在问下来,因为是年数比较久了,周边邻居,中介都不能给出准确的建造时间,而且房子以前是铁路局的,现在都买了产权了,这里面是不是铁路局以前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哪里可以查啊?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70年期限,但新物权法规定房屋使用年限到期后,物权人可继续申请延期使用(重新交纳土地出让金),如国家有正当理由拒绝物权人的延期使用申请,物权人可以要求得到国家赔偿,购置老房子的这回可放心了
我国现行法律未对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作出限制性规定,但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作出了规定。
不同类别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从土地出让当年开始计算。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也是70年期限,但从同一建筑的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土地出让年期,确定出让土地使用权截止日,此后其它各套房屋上市时,其土地出让年期相应缩短,以使同一宗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保持相同的截止日。
对于二者的冲突问题,因法律无明确规定,现在也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
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如果未进一步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屋所有权人将丧失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也将不可避免地受到限制。因此,为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建议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前,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当然,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公民购买的房屋是不会被国家收回的。但问题的最终根本解决,还得依靠土地制度以及物权制度的完善和制定。

物权法已经明确规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会自动续期。即不必提出申请,自动延长使用年限。
至于届时会不会收费(如出让金之类的名目),物权法没有明确,只提出届时由政府的行政部门决定。但有一个原则是肯定的,国不与民争利是讨论物权法草案修改时专家们的明确意见。

单纯回答你的问题,土地如果到期,你需要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续期,按照现行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缴纳相应土地出让金。这个钱不算很多,因为只是出让金而已,看你在青岛什么地方了,你可以查查青岛土地等级划分及出让金水平,然后根据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