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权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8:10:53
十多年前开垦的荒地,开始种植的是作物,后来种植的是树木,并且已经办理了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权证。现在因工厂扩建,需要征占此地,但是村里要把对此荒地的补偿金平分。不知道村委会的做法是否妥当?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
盼望法律方面的高人做解答!
是开荒地,属于滩涂开荒地,自己家种了几年的作物,后来就种的树了。林木的所有权是我家,但是林地的所有权是村里.
各地的标准是不是不太一样? 我是辽宁地区的。
林权证的性质是什么呢?在本案中又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我要的是一个明确的答案,请不要随便的就粘贴过来.

1、征地补偿款是分为几大部分给予的。其中包括你对土地的改良费用(开荒)、承包费用(承包经营权费)、土地占用补偿费等。
2、本案中你可以拿到的是:
(1)剩余的承包年限(即合同中载明的承包期限-你已经使用的承包期限)获得的补偿费.
(2)土地改良补偿费。
(3)地上种植作物补偿费,但最长不超过30年。
(4)如果你是该村的村民可以分得你应得比例的土地占用补偿费。
(5)其他费用要看具体细节。
3、由于土地是村集体所有,因此就该部分费用你只能享受其中部分的补偿(在本回答2.(4)中已经给出你答案了)。

再有不明白的,可以发消息给我,放心免费!我最恨欺负农民的人了。

这没有什么可争论的:土地的征地补偿金属村里;上面附作物的林权补赏金属于你的;一切明明白白。根本没什么需争议的问题!

你说分给他们,但是不要签合约,如果他们要签合约,你就翻脸。
如果他们没找你签合约,那就先骗着他们,拿到钱再翻脸。
虽说都要翻脸,不过翻脸越晚越好,搞好嘴上功夫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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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对强势,只能诉求法律

此土地依《宪法》《物权法》属你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是又是非法取得的土地,所以村委会有权平分你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