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甲方故意悔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43:44
我与甲方与07年9月27日签定了一份购房合同,(房屋是按揭的,还是毛胚房)因房屋未满一年,加上我身份证丢失,约定与08年1月15日在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如遇双方单据缺少可以顺延45天。签定合同时,我在乙方只写了自己的姓名,没有写身份证号码。但是为了预防万一,我让我我女朋友作为乙方代理人也签名写身份证号码了。现要办理时,我因身份证还没有办理下来,我就想把房屋过户在我的代理人名下。但是甲方有意故意拖延时间不去办理。在过10天就是合同期限,悔约赔偿金额是14000元。我与甲方同意后在07年10月1日入住,自己装修花费10000元,但是合同上没有提悔约的装修赔偿问题。

我想问的问题是:
1:我用自己的户口本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实在不行,能不能过户在我代理人(女朋友)名下
3:我应该在合同期限前还是期限后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因为我确实想买这套房屋,不想对方悔约,不知道 如何运用法律来不使对方悔约。
5:如对方确实要悔约,我除了让他赔偿悔约金之外,是否还可以得到部分装修费用。

1.你可以用户口本过户
2.做为合同上的代理人,你女朋友没有法律权限,你可以公证给她让她去过户,但要去公证处公证
3.可以过户的房子就不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户,这不可能申请的到,因为法院不会受理的请求的
4.拿上你的户口本去国土部门问问,如果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可以,对方就没理由悔约
5.如果对方悔约,你可以要他双倍返还定金,合同上也注明了是毛坯房买卖,卖家也同意你提前入住,你的装修费也可以得到赔偿.

1.户口本可以用来过户。
2.没有必要过户到代理人名下。并且,过户到代理人名下,不属于合同范围。出现纠纷法院不支持!
3.期限内你没办法强制执行,一定是其先后。
4。法律没有办法让他不毁约。
5.对方要是毁约,违约金14000?是滞纳金吧。违约金要赔付,全部装修费用和房款利息。多着呢。

很复杂,咨询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