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提出辞职,如果老板不放,到时候还是不能离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4:58:03
我再今年2月21日递交辞职信,之前也和领导交谈过这件事情。希望能再3月28日辞职,是提前30天。但是领导不想让我走,是不是我就走不了了呢?
另:是合同没有到期就提出的辞职。

根据你的情况,《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几个问题:
1、你必须保证是提前三十日或三十日以上提出;
2、你必须保证是用书面形式告知了你们公司;
3、你们公司应在你提出离职三十日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
4、员工离职可以没有任何理由,因为第三十七条中的规定,没写明员工应当说明离职理由之类的话。

从你的叙述中,前两条应是完全做到了,就差工作交接了,如果从你交辞职书那天开始计算,三十日后,你们公司也没安排跟你交接工作,你就可以离开公司,这三十天的工资还是可以要的,公司也必须得给你,因为没安排工作交接是他们的问题,你已经尽到了提前通知的义务。

  提前30天提出辞职,到期就可以直接离开,不需要该公司同意。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并需要企业批准才行,只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