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没签过合同,但辞职手续麻烦,如果领导不批,可以直接走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4:36:04
我在一个手机厂上班,因为工作原因, 管理着本部门库存,现在打算辞职,但可能现有库存与系统上的帐对不上,也就是说账面上可能会少些手机,我辞职还用管这些事吗?这两天也都没和这个公司签过合同,就是我上班公司发钱的模式,没有合同关系,
1. 我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1个月后可以直接走人吗?
2.所谓提出提前一个月辞职,是指提前一个月和领导说声就可以吗?或者以邮件的形式提出就可以吗?
3.如果公司没有批准,但我就不上班了,那我的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4.由于工资也不多,如果我欠公司手机比较多(实际上我没拿,可能有时候忘做手续了),还用我赔吗?我可以不要一个月工资,但别的我是不会赔的,这样它会告我吗?
5.由于没有合同,公司是不是属于非法用工?就算我欠公司东西,我也没有法律责任呢?

1.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辞职,一个月后不管公司批准不批准,你都可以走了!
2.错误,不是你理解的意思!正确的做法同上!
3.你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就不可能给你交纳社会保险的!因为缴纳保险必须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正规手续)
4.交上辞职书后抓紧时间交接你的工作,把忘记做的手续想个办法不上吧,最好是把帐对起来,否则会麻烦的.
5.你们公司本身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违法了!只要不是你偷的,不用付法律责任的,最多算你失职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建议你发了工资后,马上递交辞职书,然后交接工作,然后走人!

最后祝你成功哈!

你的问题真多!你做工作的失误是要负责的!别的辞职什么的只要有书面形式就好了!一个月后不放你他们就违法!保险他们肯定回停交!但还是你的!要是你丢的手机价值很多!不补上就可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