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能否讨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5:37:45
各位大虾
我想维权:
1.加班费
我是2007年3月和深圳市一公司签订合同在其单位做报关员,当时工资说是1800一个月,以后逐渐加。我2007年5月26日到岗位,也是从那天开始计算工资的,工作到2008年2月5日结束。这期间共有双休日74天,国庆3天,元旦1天,我休息了8天(含国庆3天中的一天),按加班算我是加班了67个双休日及3天节假日,累计该是67X2+3X3=143个正常工作日。我没拿一分加班费用.
2补偿金
佣工单位没按合同支付加班工资也没按合同保证一周起码休息一天,他们违约我辞工后申请他们赔偿我一个月工资(我连续在佣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
3赔偿金
乙方(劳动员工)在2008年2月5日辞职后,就解除了劳动雇佣关系,后交出报关员IC操作卡后要求甲方(佣工单位)注销报关员工作证(报关员资格证。报关员工作证从上班后一直在单位扣压),甲方没按期注销还在乙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乙方名义使用IC卡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并由于操作不规范导致乙方卡被扣1分(年度30分,海关扣完后报关员停职并经海关培训合格才能上岗),甲方侵权并影响乙方找工作,要索要有赔偿
4社保问题
甲方仅仅给乙方购买了三月的社保后就再没有给购买,要求补购社保(这是社保局解决的问题)

我对法律不懂,我想请教您几个问题:第一是我的劳动合同是单位只跟我签订一份,单位拿去海关为报关员注册,我没有;第二是我们上班没有考勤簿,工资发放没有工资单更没有签名领取工资的证据(我上班的地方是我们老板在深圳某公司一报关经营点挂靠的),我要是讨薪要我举证我肯定是举证不了的,您看有什么好办法,深圳地方法规是不是有法律规定这些该属于佣工单位举证的(有的地方法规规定职工提起劳动仲裁时,举证责任倒置),
麻烦您们了!

你这种情况太吃亏了,什么都没有你怎么证明你加班了,有社保起码能够证明你在公司工作了,但是加班费很难讨要,因为你没有证据,企业要求员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用,但是如果是员工自愿加班的话不需要支付.你最好找你的同事为你做证,或者你看看有没有你们单位的合照之类的也是可以用来做参考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