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3:23:08
我是一名从技校毕业的学生,被分配到一个国有钢铁企业工作.已经在厂里工作了快一年了,一直都拿月薪七百.正式职工是一月有两三千,他们分基本工资和奖金,请问按新劳动法同工同岗劳务工应拿正式工的80%,那80%是指正式工的总工资还是什么? 还有我们从进厂到现在没给工厂和学校签任何合同…试用期不最多六个月吗?我们都快一年了也不转正….请问我们有权要求公司转正吗?

《劳动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可是能够严格执行的公司恐怕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