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工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35:24
我是在2001年3月份进入这家企业的,一直到现在,而且没有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现在由于企业效益不好,管理混乱,没有发展前途,我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是: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现在的情况是压工资40-50天才发),我的情况是:基本工资1500元,伙食补助200元,住房补助250元,工龄奖60元,全勤奖20元,有买社保,我想问的是:1.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我可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金?具体是怎样算的?2.如果工厂不同意我有没有办法单方面解除,应找哪些部门解决?

如果你首先提出解约,那么因为是你单方面提出解约所以你可以有赔偿金的可能性很小,但是需要你具体和人事去谈,估计也很渺茫。如果是公司方面解约,你就 可以提出索赔。

如果你提出辞职,他们一定会考虑,如果以理由推辞,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咨询劳动仲裁执法大队。可以解决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