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帐务税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04:25
公司按工程完工比例,于每月末确认一部分收入,同时计提税金,但以后开出结算发票收工程款时才交纳税款,象这样,应交税金科目经常有余额显示有未交的税款,这样处理会有问题吗?正确的做法是怎样的?如果遇到跨年度结算工程款,对所得税会有影响吗?

另外,商品销售企业发出商品,并收到销售款,但客户要求暂不开发票,集中几个月的发票一起开具,那么,应该在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应交的增值税在什么时间交纳?

1、计提的税金,与最后结算得出的税金,有差额是正常的,这个不要紧。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是正确的。结算工程款对所得税不会有影响,有影响的是对收入的确认,就是说确认了多少收入,就要按多少计算所得税(假如确认的收入与税法规定的一致)。
2、集中开发票,本身已经是违规了,这叫“滞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是不允许的。也就是说,应该是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并同时开具发票。

什么时候开票 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啊 收入确认了就该交税了 先收到销售款 但不要求开票的 可以做借方 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方挂其他应付款-XX单位 开票的时候就借方其他应付款 贷方就进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