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的合同到期,延迟办理的后果?(国有单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3:41:52
本人跟国有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不想再续签,公司根据我在职时另签的技术服务协议上的期限没到,要罚我违约金,我不服,所以已经搁置了3、4个月了,拖太久会不会影响到三金的办理?有什么后果呢?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应该要怎么处理?请帮忙解决
感谢你们的答复!!!我的合同到期前后2年我都处于待岗的状态,到期后公司就将我减员了,三金也停滞办理了,本人很担心拖延下去会一无所得

是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了,你没有任何责任!收集好证据,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你绝对赢了!

技术服务协议应该是劳动合同的附件,若劳动合同到期,技术服务协议未到期的,按劳动合同主件办理.公司既然不想续订,公司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终止合同,否则再延续下去就是劳动合同的延长,你本人不用担心,现在担心的应该是公司.因为合同到期,作为劳动者未接到终止或续订的通知而继续工作的,公司是违法了,劳动者自终止日起享受双倍工资待遇.如果公司要你承担责任,你不用害怕,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政府部门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的三金就更加不用害怕了,单位在终止合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办好终止社保手续和档案转移,否则也是违法的.
具体,你应该去查阅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或直接向劳动部门咨询.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