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实施教育改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0:22:31
我是一名高1的走读生,老师让在学校上晚自习,一直上到9点45.回家就要10点半了.而且双休也不让回家在学校上自习。我想咨询一下这样违反《规范》吗?
这是学校作息时间表:早上7点15之前必须到校11点55放学.
下午:2点10分之前到校,5点50下课。
晚上:6点40上课。9点45下课
双休的时候全部在班上自习~但课程表上没写~但安排老师值班。哪个老师值班就上谁的自习.预防检查。走读的也不能回家。而且学校的设施不对外开放。
这样改对我们来说和没改一个样啊~郁闷!!希望有关部门严查处理。学校是莱芜市17中学

违反~~我也是高一的
我们学校是自愿的
你要是愿意上的话就让家长亲自打电话
不上的话可以在家自学的~而且晚自习全部是自己学
老师不准教课的

当然违反了,这有些资料,你看一下
规范明确指出,双休日不上课。全省中小学生双休日一律不组织上课。这里所说的上课,是指学校集体组织的集体授课和学校统一组织的自习。双休日除了部分老师按照规定值班以外,教师不再上班。双休日不上课并不意味着学校必须关门,学生必须回家。双休日不上课只是规定了不集体上课,这两天时间属于学生自主支配的时间。寄宿制的学校何时安排学生回家,可以由学校统筹考虑做出安排,但是绝对不能强令学生回家。双休日,学校的教学资源如图书馆、体育馆、有条件的实验室都应当向学生开放,供学生组织活动使用。学校也要安排好相应的后勤服务,并有老师值班并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高三的学生还有三个多月就要参加高考了,对今年的高三,也仅仅限于今年的高三,全省统一考虑,可以在周六组织一天自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