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还要交400元押金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5:01:59
我最近在找工作,某书店要求试用三天后合格就必须签合同1年,并交押金400元,说1年后就退还,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该去做还是找其他工作呢?

我建议你从实际出发,不要马上否定交押金。

不错,交押金是不对,当我想你找工作也不容易,而且生活也不富裕。首先,你要考虑你是否能做下去,如果能,那就可以试试,400对你而言也许是比较可观的金额,所以你给押金也要小心,最好是谈到从第一个月的工资里面扣除,这样,你也不至于马上拿出钱来,如果这个方法不行,那你就要书店给你开一个收条,并且要书店盖章签字,要是书店老板签字的收条才行。

生活不容易,事情要多方面考虑,很多事情都不尽人意。

不合理啊,现在没有公司会收压金的,除非他不想请你。
而且劳动法规定不能收取压金,总之不能给压金,以防被骗。

马上拒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严禁以任何方式向劳动者收取担保费用.
如果公司坚持要收钱,那么很可能公司不正规,还有可能是骗人的
现在好多人找工作时候上当受骗的...

记住,找工作先交钱的 不干!!!!

劳动法中已经说明: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应聘人员的押金!
十有八九那是家骗钱的皮包公司!

肯定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