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劳动法及人力资源人士高手支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4:05:07
我去年中旬进公司,入职两天即签了3年期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公司不上保险,且不在北京注册,但到北京开公司却没有转办手续)。入职一个月,调至A部门,受A副总分管,又过一月被提为A部经理,受A副总分管,但基本上是我一人在全权运做整个部门的工作,且待遇没提。
国庆节后,我请了一个月病假,但领导并未因此而对我的职位权责做变动。
08年春节前,我和B副总的地下情人发生冲突,老总决定将我辞退.(必须交代的是:1.我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没有大的失误,但因环境复杂,小问题不可避免2.这场冲突理全在我这边,这点是经得住论证的).老总把办公室权限交回至A副总手中,并让他辞退我,但A副总却鼎着很大的压力把我留下来。
再然后就到了现在的局面:A副总传达老总的意思:A副决全力负责另一项工作,把他在A部的工作全给我,我一个人负责A部原本三个人的工作,我想这应该是想让我提出辞职吧,但如果我辞职的话,我连应得的正常工资都拿不到.(之前公司有先例的).
经过与A副总的沟通,,我改做以前两个人的工作,我原本工作就多,根本没有精力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两个人的工作,且公司没有加班这一说,现公司马上就要运做考核,且听A总的口气对我的考核还会十分严格,所以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哪位高手指点一二,谢谢!:
具体来说还是想知道以下问题:
1.她应该怎样去应对现在的局面?
2.她都应该要求自己的哪些权利?
3.她怎样才能实现这些权利?如果走法律途径,需要走哪些程序?不走法律程序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4.有没有什么手法来避免他通过考核无理扣减她的工资?
5.公司即将要求与她签定新的岗位职责(也就是至少两个人工作量的那份),她到底应该不应该签字?如果签了,那这个东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签,那她应该怎么办?

题1:对于此问题无非两种选择,一种选择辞职,另一种继续坚持下去;
题2:如果选择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自进入公司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这是公司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由于工作内容的改变以及工作量的增加,可能涉及加班工资的问题,但上述资料没有明确,所以无法做出判断。
题3:实现权利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和劳动仲裁两种手段,走法律途径第一步就是劳动仲裁;不走法律途径恐怕很难解决。
题4:这个问题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公司扣减工资应当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如果没有制度或制度的形成程序不合法(如未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未经过工会同意、未向员工公示等等)则此行为也是违法的。同时对于扣减的原因,公司应当告知员工。如此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公司无理克扣工资。
题5:对于新的岗位职责,劳动者可以选择不签,并要求依照原劳动合同执行。如果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协议本身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找律师

不明白你都在说些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