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公能索回这处房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0:04:47
房子是上海舟山路一处老公房,1958年初分配给外公
1968年后外公支援三线,去了外地,房子不再常住,户口也已迁出
协议由外公的哥哥代为看住,其户口也迁入了
但是外公仍持有一纸《租用公房凭证》
后来80年代末他的家人户口迁入进去,还私自做了变更(是否有效不得而知)
取得了《租用公房凭证》,外公回沪后,他们还拒绝外公的户口迁回

请好心人解答

你好!
你说的还是有些模糊,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没有说明你外公家人办理《租用公房凭证》的时候你外公的《租用公房凭证》有没有失效?如果没有失效的话你外公是不是在现场签字按手印?你外公《租用公房凭证》失效的话,那说明你这套公房是要不回来的!如果没有失效,你外公当事人没有在现场的话,那这套公房是完全能够要回来的!
首先你不要着急,还是和你外公的家人协调下,说明厉害关系,因为这个是霸占房屋,如果还是不归还的话,那只有去法庭了!
详细的你可以找当地的律师事务所。
祝你成功!!!
不管怎么样,我鄙视那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