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我的一个邻居阿姨遇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2:20:59
她40多岁,有3个子女,孩子都大了。丈夫提出要离婚。男方在外面与别的女人同居且有了孩子。与阿姨好长时间没住在一起了。现在是这个阿姨不想离婚,请明白人帮着分析下,能离成么?如果非离不可,阿姨怎末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则可以初步认定你阿姨作为无过错方.而你男方则是有过错方.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和一般案例判决,可以推断出,有过错方首先提出离婚请求,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就我个人意见,你阿姨还是离婚的好,毕竟两个人已经不能生活在一起了,而且现在离婚的话,如果找到了男方与别的女人同居且有了孩子的证据,完全可以起诉男方重婚罪,并且要求索赔.这样利益才能最大话.而且在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时候,你阿姨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得家庭财产,再加上对男方起诉的重婚罪的索赔,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保证你阿姨的利益实现.

貌似没在一起的必要了哈。。这个怎么争取利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没感情了,就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