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1:40:12
我去年在中山马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板芙尚美居)购房,本应于2007-12-15日前交楼,银行也于2007-12-19日开始扣每期贷款返还金,
但是房产开发商到2008-3月初才通知交楼,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看合同上怎么写的,开发商应该支付违约金。

打官司,要求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1、首先看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如果2008年3月已属违约交房,可要求开发商支付印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2、一切按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