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签了6个月,但是我才住了一个月就不想租了,那还能不能拿回保证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0:08:42
合同写着如有特殊原因,经户主同意可退回保证金。但是怎样才算特殊原因?

全部退还是不可能的了,你毕竟妨碍到别人正常居住的权利,房主可以在你租的期限内租给别人,但是被你给租了,可是现在你又单方面撕毁了你们曾经定下的协议,很明显,给房主造成了经济损失,这点我想楼主你没有话说吧??

具体怎么偿还可以和房主协商,可以退还一部分的,但是全部退还我想是不大可能了。。。

既然你们已经在合同中约定在双方协商同意的话,可以在与房东协商一致后,退回保证金,并终止租赁合同;但是如果与房东协商不和的话,你必须支付违约金(即你所缴纳的保证金)。
或者可以找到仲裁部门,由仲裁部门仲裁,或提起向法院上诉(此法不推荐)。

全部要回是肯定不可能的了,好好说说,估计也要不回来多少,房东回给你出难题的,比如说,你把下个客户找到了就给你,但是要扣你搬走到下个客户住进来的这段时间的费用。都不好说。

看你合同怎么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