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五年不住国家是否收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34:21
老家有套爸爸分家时分到的老宅院.一百平米左右.爸爸早年就在外发展.户口也迁到了外地.爷爷去逝后房子约有十年无人居住了.部分已摊蹋.现在村里修路.需占用.通知爸爸回去一趟.爸爸赶回去以后.被大队书记告知:十七大新发布文件."危房(他说我家房子属危房)五年以上无人居住;房子户主户口又迁出五年以上者.国家要收回房子."对此我们一家都不能理解.房子是我们的.(在我爸名下).凭什么几年不住就要收回?请问国家确实颁布了这样的规定吗?如果确实有.那我们应该得到什么补助吗?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村里占用了我们的宅院.是不是应该再划一块地给我们?谢谢

没听说过有这样的事,如果你手里有齐全的手续,国家是不能随便收回产权的.而且现在的物权法出台更是强调要保护私有财产....

物权法出台是强调要保护私有财产.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公有质.小利益服从大利益.
但是国家没有规定房子几年不住就可以收回.这点不成立.如果扩建.修路等原因要占用土地.你有权向其要取补助.按家里人头算.

如果是民房,或者说单位分的福利房,没给你产权证土地证,而且你们确实都多年没住,也就是说以后都用不着了,也确实属于危房的是可以收回的. 至少按情理上可以这么说,房子都没人要没人管了,要是什么时候倒了砸了人找谁去?政府需要负责!

这个你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政府部门

我听说拥有城镇户口的不准在农村申请房基地,原有的是否给予取消还不知道。我认为村里修路占现有的房子及地皮还是应该给补尚的。再批宅基地是不可能了。

不可能随便收入回房屋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