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公司不按承诺,任意修改赔付标准,如何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9:11:58
售出的商品于2008年1月8号发出,客人一直没收到商品,1月21日圆通公司给出处理决定:按遗失件处理,先行赔付。在客人的不断催促下,商家于1月22号用邮政快递重新给客人发了商品,
2月16号,圆通公司联系称:遗失件找到了,按延误件处理,不能按遗失件处理.淘宝的条款延误件只能赔付10元.圆通公司同意先行赔付,商家才给客人重寄的商品.因圆通公司的失误,造成客人收到两件商品。

圆通公司不按原先的承诺全额赔付,任意修改赔付标准,是否合法,起诉有用吗? 如何维权?
详细材料如下:http://forum.taobao.com/show_thread.htm?thread=13925048&forum=170&message=132049971#post132049971
答得好,会追加高分,谢谢!

你应该读一下最新颁布的快递服务标准,快件7天算延误,30天算遗失的,然后遗失件的赔偿办法你可以参照一下 EMS 面单后面的协议! 国有企业都这样,没给民营的带出好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