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货转换.一个三角问题,望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6:02:09
A偷窃物品找到B,从B手中换到另一件等值合法物品.然后卖给C.

其中A从B的手里换到的物品以低价卖给C,并没对C说明物品的来历

这时A和C存在金钱交易,但是物品并不是赃货

这时候A,B,C个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存在把赃货洗干净的因素么

不知B知情不?要是不知情,C也不知情的话,那很简单只追究A的盗窃刑事责任,至于盗窃金额不是按他卖多少钱换多少钱而是按其实际情况和价值计算,和B.C没关系,不能说偷了十万元的珠宝卖了一万就算偷一万,不能这样算,那要是没卖是否算没偷呢?如果B知道是赃物还与其交换的话就是收受脏物,不管怎样,C没问题,没什么责任,AB视具体情况而定。回答完毕。

A是盗窃罪
至于B,一是要看是否明知是赃物仍然销售,二是要看是否属于事前通谋,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销赃罪的主观要件必须是明知是赃物而仍然销售的,不知道是赃物的而销售的不构成销赃罪。二,如果是事前通谋,那么就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不构成销赃罪。
C与B的交易是合法的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