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的预定金能退回吗?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3:37:54
由于楼盘开盘时较为火暴,我于2007年1月17日与房地产商签下商品房预约单,并交纳了3万元预定金,现在获悉该房要到2009年12月30日才能交房,本人由于结婚事宜,觉得太迟,现在欲到别处购置现房或二手房,讲问我的3万预定金能否全额退回?
在商品房预约单中并没有注明首付日期、签合同日期、交房日期!
那张收据当中的款项内容是:预定金
而且在预约单中有一句是: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买方所付预约金即转换为购房款,此预约单由卖方收回作废!
《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没签!

商品房预约单中有没说明交房的时间?如果没有,可以全额退,如果说明是在2009年12月30日才能交房,那就比较难了,但也可以,因为商品房预约单不是购房合同,这就要看你的口才了。
按道理是可以退的。
祝你好运!!!
那你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了没?预约单交回给开发商了没?没得话还是可以退的。

应该可以全额退还,因为你们还没有签商品房合同,也就是他们的销售许可证还没有下来,所以他们要是不给你腿的话你就起诉他们。如果像你说的那的楼盘销售火爆的话退钱应该不难。

很难全额退还了。
定金按照法定是:买方违约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赔付。通过协商能退还部分算不错了。

能,主要看是订还是定,如果是订就能全额拿回,如果是定就只能走法律手段,而且估计不能全额拿回
那你只能走法律路线了,找个律师去咨询下,看看官司要怎么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