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卖淫嫖娼的一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1:31:57
不正当男女发生性关系,其中没有金钱交易,只是为了好玩,这样的话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及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哈
如果男女双方都已婚,那就构成姘居关系,不构成犯罪,如果双方去婚姻机关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生活,刚构成重婚罪
如果男生双方有一方已婚,则已婚方适用上述规定,未婚方无任何责任,仅受道德谴责
如果双方均未婚,刚完全无责任,为人自由。
如果男生双方有一方为军人的配偶,则构成破坏军婚罪

如果没有金钱交易同时也没有其他利益交换(如职位的升迁等)是非法同居,属于道德谴责的范围,法律上没有责任的认定

没嘛事

就是通奸喽,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有其他条件的,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婚前同居
违法了
但是没人找你麻烦 的

没规定。。。 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