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4:32:35
我公司现有这样一笔业务,境外A公司卖货物到我公司,我公司在卖给境外B公司,货物不进国内,直接从香港到曼谷,现在我们收到B公司得货款,想付A公司得货款,可是银行一直不给付,因为我们收到得一笔款已经去核销了,发票金额和实际收到得金额不一样了,请问还有什么办法补救?
PS:核销代表什么?是不是说核销了就可以把那笔钱转人民币了?

进口付汇核销:是以付汇的金额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货物进口到国内或有其他证明抵冲付汇的一种事后管理措施。 出口收汇核销:是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管理措施。您所指的是转口贸易。这种贸易方式是不能办理出口核销的,因为你要用你出口挣的钱来冲抵你进口的对外付汇。询问外汇局是否可以把你的核销撤销,再去办理进口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