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1:51:38
07年的9月29日我母亲带着我的老婆和孩子去办事,回来的途中乘坐的出租车与对面驶来的大货车相撞。造成我母亲伤势过重,当天就去世了。我的老婆和孩子也受了重伤,现在还在恢复中。于是我想先把我母亲的事解决了,结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所以我提出起诉。赔偿要求如下(我母亲农村户口,父母均以去世,子女都以成家)抢救费1万元(有收据).交通费450元(有收据).死亡赔偿金81800元.丧葬费9812元.。共计102072元。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还有就是精神损害赔偿金我应该要多少??急切的盼望恢复!!!拜托 拜托
大货与出租车各承担50%的责任,都压了路中间的双黄线,所以我同时起诉他们两个。

你起诉的对象是谁?出租车还是大货车?你母亲和你老婆孩子是乘坐出租车出的事故,出租车司机没有履行将乘客安全送达的协议,所以你只能起诉出租车,大货车与出租车谁违反交规造成的事故与你没关系。你提出的钱数是不多,但要看出租车买的保险有多少,如果只有交强险,那死人赔不到10万,如果还有商业险,那这个数勉强可以接受。精神损失费你就不要想了,交通事故中正常不提此项。

你的要求非常合理,想来你也是咨询过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支持,这点可适当多提些,因为法院喜欢判少些,我觉得3万左右合适,当然得看当地的经济水平。

你的要求很合理,但精神赔偿金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中一般不支持的。失去母亲,人要节哀!!

您的赔偿要求抢救费1万元(有收据).交通费450元(有收据).死亡赔偿金81800元.丧葬费9812元.。共计102072元。
这些是合理的。
但是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界定是很复杂的,你可以自己定的数字,但是也要考虑对方能不能接受,如果不行,就直接走法律程序,这样由法官能支持你多少了,有多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