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属不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16:33:40
我是旬阳县蜀河镇居民,我房前与县级公路之间有一块2米多宽9米多长的国有空地,由于这块地跟我房紧连,加之我房原有面积只有40多平米又是严重危房,急需用地重建成面向公路的住房,我便在2001年10月向镇政府申请这块地的使用权,但未想到县国土局却于2001年12月在我和镇政府分管领导(我的申请受理者)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申请使用权的这块国有空地的使用权连同我房右上方的一块国有空地一起以1万元出让给了并不急需用地、现在旬阳城关镇居住的贾某某,我向县国土局提出这块国土的使用权有争议,要求从实际需要出发解决这一争议,但国土局一直强调这不属国土使用权争议。至今贾某某一直将其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闲置着,而我房摇摇摇欲坠却无法重建。请教知理懂法人仕,上述问题属不属于国土使用权争议,我该咋办?

属于使用权争议。因为你申请使用在前,县国土局越过权。而导致使用权纠纷产生。
你对县国土局的决定不服,你首先要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从而撤销县国土局的决定。对于复议决定你不服可以向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你要先证明你对该土地使用有合法权益,另外还要证明你申请使用该地要早于国土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