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共同买房子,离婚怎么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39:10
我和老婆拿了结婚证后贷款买了房子,时间是07年8月底签的合同,08年1月办的贷款,现在因觉的在一起实在痛苦,两个人都有分手的意思。
现在想请问专家,我们如果离婚,现在的房子因还没有交房,所以还没拿到证,所以现在离婚,如果我想要房子,该如何做?需要给女方支付什么?买房子时的首付我家拿出了1半,女方出了2万,剩下的是借款,请问在分割财产时怎么分?谢谢

1、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本案中,李女士的父母在女儿女婿登记结婚之后购买涉案房屋,其出资意图在于保障女儿女婿的家庭稳定,是对吴先生和李女士双方的赠与行为,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出资方子女一方名下的,如果父母共同支付了首付款,由子女还贷,一般是按照房产证佐证房产现有的共有状态。法院认为,婚后双方共同借款部分购房款,属于共同债务,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共有房产。婚后购房,双方借了全部或者部分购房款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属于婚后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如果想要房子,就协议给另一方补偿一定数额的款项。

你们需要口头协议,原则上平均分割房产价值,怎么分割那就的协商,如果还有感情,那么你如果想获得房子,那就可以多付点费用,获得女方同意,如果协商不成,那只能法院判决。

你好!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上若没有另外约定,每人可分得50%的房产份额。可以二人按份共有这套房产,也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使整套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同一个人。你们可以协商。

既然2人和平分手,那建议你们先商量。
婚后购买的房子就是共同财产,如果你想要房子的话,可以补偿给她。不能一直盯着按谁出的多和少的问题,中国人做事讲究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