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得到全额赔偿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5:50:22
我20003年在中国人寿给我父亲买了一份康宁终身保险 , 我父亲07年3月1号突然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 , 因忙于料理父亲后事 我在3月7号到保险公司书面报案 .
在理赔时 公司却说我没有及时在24小时内报案 他们没有到死亡现场拍遗体照片为由 规定要扣我20%的查勘费 说是去年公司的新规定( 后来经过熟人 他们向省公司申请 又变成了10%)
可是在康宁终身保险条约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通知
《 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否则 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 调查费用 但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的除外 》
保险合同书也没有什么24小时
今天保险公司通知我这赔偿方案 让我签字 我拒绝了
请问 :被扣这10%合理吗 ?我能得到全额理赔金吗? 我该用什么方法? 非要起诉吗?

不合理,只要在10日内就可以,而且国家规定这些查勘费用也由保险人承担,但是用诉讼的方式有点不够本,建议一方面到当地保监会举报,并同时去公司和他们理论。